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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“十条”

更新时间:2023年02月16日

  近日, 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《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“十条”(试行)》 💜,同时部署全省各地做好贯彻落实和宣传推介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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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十条”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刚性要求 呀,提升全社会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视程度 呀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呀,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。“十条”具体包括, 呀应保尽保、科学保护, 💛不得搞建设性破坏;合理划定保护范围 🧗‍♂️,不得擅自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;依法报批 🤛, 呀修缮革命文物不得未批先修、边报边修 呀,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类设施不得未批先建、边批边建;革命文物类保护单位尽可能原址保护,不得擅自迁移、拆除;革命文物类保护单位尽可能对外开放 嗯, 呀道路通达串联 🧔,不得修而不用、一锁了之;正确使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,不得改变文物原状, 嗯不得损毁、改建、添建或者拆除;积极履行修缮保护责任,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使用人或所有人不得任由文物损毁;依法进行革命文物收藏, 呀不得非法买卖;科学合理设计展馆展陈, 🛀不得贪大求洋;严谨准确评价革命历史事件、会议、人物 👩‍🔧, 呀不得任意拔高。

  据介绍, 呀下一步, 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指导各地结合革命文物展示 🏌️,讲好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,并结合文艺演出、非遗展示、展览展会等,融入典型案例、特色作法、主题活动 ⛹️, 嗯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“十条”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军营、进企业、进景区。(边锋 冯维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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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自: https://www.ctszs.com/zixun/1166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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